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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海天味业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8 次浏览

  博鱼电竞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3 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PR2及以下,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受托方名称 委托理财类型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 产品期限(天)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180天ESG主题人民币理财产品 3,500 3.65%(年化)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招银理财招睿公司金石系列86765号封闭式理财计划 50,000 3.20%-3.50%(年化) 366 浮动收益 无 否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工银理财·鑫添益30天持盈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650 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CBA03423.CS)年化收益率+1.20%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建信理财“惠众”(日申季赎)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300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1.65%(业绩基准A)和七天通知存款利率+2.15%(业绩基准B)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招银理财招睿(ESG)日开90天持有期1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700 2.7%-4.2%(年化)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中银理财-(9个月)最短持有期纯债理财产品 40,000 3.50%-4.50%(年化)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工银理财·鑫添益90天持盈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1,500 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代码:CBA03423)+1.25%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农银理财农银安心·大有2023年第19期私募理财产品 50,000 3.48%-3.62%(年化) 549 浮动收益 无 否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香港)保本人民币外汇掉期存款 6,000 3.65%(年化) 30 固定收益 无 否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工银理财·鑫添益180天持盈固定收益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1,800 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CBA03423.CS)年化收益率+1.5%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招银理财招睿零售青葵系列半年定开9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6,000 2.35%-3.55%(年化) 无固定期限 浮动收益 无 否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兴银理财稳利优享B款2023年第15期封闭式固收类理财产品 50,000 3.35%-3.5%(年化) 363 浮动收益 无 否

  到期日 最短持有期限180天。客户在申购期/预约申购期购买产品,自申购清算日起,最短持有180 天后,可赎回/预约赎回产品。

  收益计算公式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的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清算价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和赎回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本理财产品赎回费率为0%。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赎回清算价:赎回净值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产品赎回金额按客户实际赎回份额和赎回清算价计算。 赎回确认日:为赎回净值日的下一工作日,赎回资金在赎回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账,赎回确认日至投资者资金实际到账日期间不计息。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含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及交易所回购)、债券(含可转债、可交债)、同业存款、同业借款、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交易所内开展的期货(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大宗商品期货等)、期权等监管允许开展的衍生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含可转债、可交债)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 100%。

  收益计算公式 理财计划项下财产正常变现情况下,投资者理财计划终止日可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可得资金=(投资者理财计划终止日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终止日总份额)×[(理财计划的总财产-理财计 划应承担的费用-理财计划应承担的税费] -客户浮动投资管理费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就终止分配而言,在理财产品终止日如理财计划项下财产全部变现,管理人在理财计划终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税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投资管理费、浮动投资管理费(如有)、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后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资金投向 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各类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理财资金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永续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结构性票据、次级债、二级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及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纯债型基金等)等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含QDII或RQDII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各类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从客户认购/申购份额确认日起,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0个自然日,30个自然日后的工作日可赎回。

  业绩基准 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CBA03423.CS)年化收益率+1.20%

  收益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申请当日产品单位净值,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客户可对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将于赎回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于赎回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赎回资金到账(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

  资金投向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含公募基金等)、以套期保值或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银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产品存续期内每个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前5个产品工作日为产品赎回开放期,产品赎回开放时间为赎回开放期的9:00-15:30。

  业绩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1.65%(业绩基准A)和七天通知存款利率+2.15%(业绩基准B)

  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收益=M0×(Pi-P0) M0:投资者持有份额 Pi:投资者赎回时产品份额净值 P0:投资者购买时产品份额净值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投资者可以在产品赎回开放期(每个季度首月前5个产品工作日)的9:00-15:30提出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将于赎回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产品工作日(T+1日)确认。赎回金额按投资者实际赎回份额和赎回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产品份额净值计算,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具体如下: 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 3.货币市场基金; 4.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发行及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次级债、债券基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5.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6.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 7.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95%-100%,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比例0%-5%。

  到期日 本理财计划对投资者的每笔有效认/申购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即每笔理财计划份额从认/申购对应的成立日/开放日(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至其后第90个自然日(不含,下同)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从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后的第90个自然日(含)之后,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日提出赎回申请。为免疑义,如自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后的90个自然日当天为非交易日,投资者需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收益计算公式 理财计划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开放日的理财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总赎回份额×开放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赎回金额保留2位小数,2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确认投资者赎回成功后,管理人将为投资者扣减份额,并将投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于开放日后3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资金投向 本产品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 1、固定收益类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次级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及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各类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资金拆借、债券逆回购等资产,以及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 2、权益类资产 权益类资产仅限优先股。 3、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挂钩固定收益资产的衍生金融工具。

  到期日 最短持有期为产品认购/申购确认日(含当日)起270个自然日。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理财产品份额需在该笔 理财产品份额最短持有期内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含当日)起方可赎回。

  收益计算公式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T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理财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账。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到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含逆回购)、资金拆借等; 2.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 3.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场发行的债券等; 4.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债券、优先股等; 5.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 6.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本理财产品不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7.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掉期等。 本理财产品不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从客户认购/申购份额确认日起,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90个自然日,90个自然日后的工作日可赎回。

  业绩基准 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代码:CBA03423)+1.25%

  收益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申请当日产品单位净值,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客户可对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将于赎回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于赎回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赎回资金到账(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

  资金投向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含公募基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银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收益计算公式 本理财产品当日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当日净资产(扣除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投资管理费、管理人超额收益等费用的资产净值)/产品当日总份额,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投资者理财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理财产品当日单位净值-1),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根据产品净资产计算单位净值向投资者兑付,并按约定方式对净值进行披露。遇非工作日时顺延。 资金到账日为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非工作日时顺延。

  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含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及交易所回购)、债券(含可转债、可交债)、同业借款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含可转债、可交债)、同业借款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0%。

  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从客户认购/申购份额确认日起,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80个自然日,180个自然日后的工作日可赎回。

  业绩基准 中债-高信用等级中期票据全价(1-3年)指数(CBA03423.CS)年化收益率+1.5%

  收益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申请当日产品单位净值,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客户可对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将于赎回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于赎回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赎回资金到账(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

  资金投向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含公募基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银保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到期日 本理财计划6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可在申购、赎回期提交本理财计划的申购、赎回的申请。

  收益计算公式 理财计划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开放日的理财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而非向理财计划管理人提出赎回申请当日的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赎回金额=总赎回份额×开放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保留2位小数,2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确认投资者赎回成功后,管理人将为投资者扣减份额,并将投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于开放日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资金投向 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1.固定收益类资产: 货币市场和现金管理工具、标准化债权资产,或直接投资于以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资产为标的的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逆回购、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结构性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永续债、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含 QDII资产管理计划或 RQDII 资产管理计划)。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不限于信托、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承兑汇票、信用证、收益凭证、可续期/永续债权投资资产、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受让等。 2.衍生金融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期货、利率互换、汇率远期、汇率掉期等。 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如债券借贷等。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理财产品到期日为理财产品终止日(含提前终止)。产品到期后,理财产品终止运作,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不计算投资收益。理财资产清算后扣除理财相关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理财产品负债后,理财利益按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清算期超过【2】个工作日的,将依约定进行公告。

  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3)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4)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债券借贷等。 (5)投资于上述债权类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6)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PR2及以下,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3年的固定收益类或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均属中低风险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公司经营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约176.58亿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 12.0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6.1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 2023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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