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123-4567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博鱼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NEWS

博鱼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财经分析】“数据跨境规定”构成我国数据跨境最新制度革新 为数据国际交流合作提供重大利好

发布时间: 2023-10-09 次浏览

  博鱼官网入口,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就《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数据交易专家委员会委员陈吉栋分析认为,《数据跨境规定》降低了在多种情形下数据出境事前监管的要求。其中,个人信息出境审查制度在多种情形下进行放宽、暂缓对重要数据的认定、自贸区灵活确定负面清单制度等是核心条文,这些降低标准、明确义务范围的规则,疏解了市场的焦虑,构成了我国数据跨境的最新的制度革新。

  此前,我国立法先后明确了数据出境的三条路径。2022年7月7日网信办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2022年6月24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及2023年2月22日网信办发布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这三份文件强调“向境外提供数据”需要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或订立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合同,或通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认证,构成了我国目前数据出境的三条路径。

  在陈吉栋看来,《数据跨境规定》针对此前数据出境前置监管中的实际问题,调整了数据出境前置监管的适用标准,豁免了具有强出境必要性及少量个人信息出境的数据出境前置监管义务,降低了企业的数据合规成本,是对于此前规则的完善和突破。

  陈吉栋表示,《数据跨境规定》出台的总体背景是国内外数据跨境流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提出了新的要求。就国内来看,促进数据的跨境交易不仅一直被视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应有之义,更被作为促进外商投资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成为立法者关注的焦点。在《数据跨境规定》中,数据出境必要性的判断从监督部门主导向由“向境外提供数据”的一方主导转变,赋予企业更多自主判断空间。

  从立法价值追求而言,《数据跨境规定》也作出了重大的立法价值转变。此前,我国关于数据出境战略的主要侧重点在于数据主权和,《数据跨境规定》则是从促进数据跨境流通和数据交易的角度对原本规范内容进行了调整,对重要数据认定的放开和多种场景的义务豁免,可以促进跨境数据流通,也为跨境电商、跨境服务、跨境数据交易等商业活动提供了便利。“在此意义上,《数据跨境规定》基于新的发展需求对安全与流通关系再平衡,对数据的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了重大利好”,陈吉栋称。

  从具体条文来看,《数据跨境规定》提出,“未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陈吉栋认为,依据该条规定,在本行业内的重要数据得以确定前,数据处理者均可豁免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义务,正常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本条针对尚未得以明确的“重要数据”采取“暂时搁置”的办法较为符合监管实际现状,既能有效促进数据出境,又给未来的立法活动留有余地。

  《数据跨境规定》提出,“不是在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不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陈吉栋表示,本条对“数据过境”进行了“松绑”,可概括理解为“数据过境”不再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本条的积极意义在于,提供跨境服务的企业,尤其是云服务提供商,在对境外开展业务时将不必担心是否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监管问题。

  《数据跨境规定》列举了三类不需要负担个人信息出境申报义务的情形。在跨境商贸与出入境、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人身或财产遇到险情等三类情形下,必须提供个人信息的,无需先进行数据出境前置监管即可出境。陈吉栋认为,本条是对主体的赋权,向境外提供数据的主体对数据出境的必要性的判断,优先于监管部门。本条是对《个人信息保》第三章(关于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的补充和重大突破,减轻了外资企业的合规负担,解决了近一年以来数据合规实践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数据跨境规定》提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可自行制定本自贸区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简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数据出境,可以不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陈吉栋表示,本条内容的亮点在于将自贸区确立为数据特区进行试点,明确自贸区可以自行制定数据跨境流通中的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内的企业数据仍需要完成数据出境前置监管程序,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数据以自由跨境流通为原则,负面清单中具体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则由各自贸区针对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主要以促进自贸区内企业数据的跨境流通为目的,由自贸区先行探索可行的数据跨境流通道路。

  “之所以由自贸区探索该负面清单制度,是因为自贸区内的企业大多具有数据出境需求,并且自贸区先行探索数据出境的道路已有先例。”陈吉栋说,而且自贸区具有较高开放度和优惠政策,可以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中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总体而言,陈吉栋认为,现有数据出境规则侧重于由监管部门判断数据出境的必要性,导致企业在履行数据出境前置监管义务时,可能造成与实际数据出境规模和风险不相称的负担。而《数据跨境规定》切实回应了众多企业过去一年多时间内数据合规工作困境,豁免个人信息合规的义务、放开重要数据的认定、开展自贸区灵活确定负面清单等制度,客观上减轻了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活动中的负担和成本。

  除此之外,陈吉栋强调,数据跨境规则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合规重要性的降低。依然需要持续不断的完善数据合规的生态体系,尤其是发挥数据交易所这样的基础设施的功能,辅助企业安全合规地开展跨境数据交易活动,防止在事中、事后出现被监管叫停的风险出现。此外,(电子)数据在系统中产生,也必然依赖于系统跨境流通,这决定了数据跨境具有虚拟性、技术与系统依赖性的特征,因此,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发挥交易链及后续的城市主链的作用,有助于帮助网信办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交易所提供的合规服务和支撑功能,在尊重数据商合规意愿的基础上,有助于保障企业的交易合规合法,让市场建立信心,使监管符合产业逻辑。

 
博鱼·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扫一扫关注我们

热线电话:400-123-4567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博鱼3号楼2层
Copyright © 2012-2018 博鱼体育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67615号-1HTML地图 XML地图txt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