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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发展01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次浏览

  博鱼体育平台24发展01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24发展01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401) 联席主承销商:(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8号) 联席主承销商:(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1、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24年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8号文注册,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线上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情况决定实际发行规模。

  4、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288.49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59亿元(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8、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直接申购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认购。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月30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发行人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无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拟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 元(含30亿元)的“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山东发展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为保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的《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发展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发行人于2024年1月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亿元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 券利息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间每年的2月1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 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 规定办理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 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 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 的本金

  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经联合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发行人偿还回售 的公司债券本息所支付的自有资金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T-1日)15:00时-18:00时,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询价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申请,或将《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本的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进行维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簿记建档系统中选中本期公司债券,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认购标位、比例限制等要素,点击提交,经复核通过后,即投标成功。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可进行修改标位、撤销标位等操作,复核通过后,即操作成功。

  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如先前已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投标,则不可采用上述方式,先前系统内投标标位仍为有效标位。

  投资者一旦在线上簿记系统提交认购信息,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参与本次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申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可在线上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缴款通知单;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将由簿记管理人发送《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根据上交所相关制度要求,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制定了发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簿记建档发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二)若簿记管理人端出现接入故障,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16:00后发生的,该场发行可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三)若簿记建档系统本身出现故障,上交所技术公司将启动应急预案,紧急修复并完成通报与上报。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16:00后发生的,上交所通知受影响的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当日所有发行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重要声明: 1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重要提示。 2、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认购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认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 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同意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5、本表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缺少有效印章、部分信息或填写信息错误的,将无 法录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 1 “24 01” “240540” 10 、本期债券简称 发展 ,债券代码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亿元。本期债券认购上限为发行规模上限, 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3、直接投资者可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投标,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余专业投资者可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此表参与 认购,将此表填妥后,投资者应在2024年1月30日(T-1日)15:00--18:00间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 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 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申购邮箱:咨询电线) 本期债券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附件一《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中(B)类投资者中的私募基金请提供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

  (5) 附件一《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中(D)和(E)类投资者请提供经证券经营机构出具的专业投资者证明文件, 并加盖机构公章(D类)或个人签字(E类); (6)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认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 认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线 、 认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 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 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 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 认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 向认购人发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配 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认购要约的承诺。 4、 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 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 的损失。 5、 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 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6、 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7、 认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认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认购人承诺本次 认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 本次认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9、 认购人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 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 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 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0 5% 、认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 意一种情形(“不属于”的情形适用)。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11、认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身不属于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是,请打钩确认所属类别、填写 相关内容(若需),并做到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本期债券承销机构【 】的关联方。 12、认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 B D 的字母)。若属于()或( )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继续确认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 )是( )否 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13、本期债券认购过程中,认购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4〕 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4〕38号)中所列禁止性事项。 14、认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附件二: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A)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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